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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對國家治理提出的新任務

“分兩步走”的新目標與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相聯系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我國未來的發(fā)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斷,其中重要的一條,是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這一重大判斷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要標志。與此同時,十九大報告還重新規(guī)劃了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戰(zhàn)略。對這兩個新階段遠景的描繪,都與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相聯系。正像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的,“第一個階段,從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再奮斗十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那時,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將大幅躍升,躋身創(chuàng)新型國家前列;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第二個階段,從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紀中葉,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上,再奮斗十五年,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到那時,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tài)文明將全面提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領先的國家”。

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對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提出新要求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說到底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則是指國家制度體系和制度執(zhí)行能力的現代化。具體來說,國家制度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制度、組織制度、政黨制度以及建立在此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社會制度、文化制度、生態(tài)制度等;國家治理能力主要包括國家的治國理政能力、內政外交能力、治黨治軍能力、國防能力,政策規(guī)劃能力、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能力、開拓創(chuàng)新能力、識才用賢能力等。

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至少應該具備四個基本特征:一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是社會主義制度條件下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二是堅持人民福祉最大化,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三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四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加速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我國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取得了許多進展。但也要看到,這方面尚待解決的問題還比較多,正像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的:“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xiāng)區(qū)域發(fā)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群眾在就業(yè)、教育、醫(yī)療、居住、養(yǎng)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

針對我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方面存在的問題,首先要明確未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和要求:一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充分發(fā)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越性,提高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制度的認知度。二是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要實現這一目標,就要不斷優(yōu)化國家治理體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這種體系的優(yōu)化和能力的提升,最終可能有三個重要的衡量標準:第一,看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的源泉是否充分涌動,第二,看社會活力是否被充分釋放,第三,看社會財富和改革成果是否被全民共享。只有按照上述目標和要求,全面推進改革,擴大開放,鏟除腐敗,排除各種阻力,才能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說,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僅重要,而且十分緊迫。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毫無疑問是農業(yè)、工業(yè)、科技、國防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無疑是國家治理現代化最核心的議題之一,也會對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涵、路徑、方式等產生深刻影響。

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兩個主要發(fā)力點

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如何解決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按照中央對社會主要矛盾的新判斷,應主要從兩個方面發(fā)力:一是經濟社會文化等層面,二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

從經濟社會文化等層面看,主要圍繞四大問題展開:一是要適度調整國家的分配戰(zhàn)略,即由早先的國富優(yōu)先逐步轉向民富優(yōu)先戰(zhàn)略。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二是加大對欠發(fā)達區(qū)域的開發(fā),國家要從資金、人才、技術等多方面實施政策傾斜。三是在加快城鎮(zhèn)化的同時,啟動大規(guī)模新農村建設戰(zhàn)略,把全國三百多萬個農村按照新型城鎮(zhèn)化的標準建設成為現代化農村。四是把綠色發(fā)展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

從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看,首先要大力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力主體地位,正像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的,要堅持“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fā)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其次,要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第三,要按照 “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的原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人的全面發(fā)展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存在的有失公平和正義的問題,以及腐敗問題、亂作為問題,不利于整個社會的良性發(fā)展。要提升我國國家公共治理現代化水平,提高老百姓對公共治理的滿意度,解決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就必須從改善公共政策的公平和正義入手。這樣,我們的公共治理才能受到普通民眾的支持和歡迎,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才能真正實現。

【本文作者為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導】

責任編輯:國家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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