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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心呵護好“少年的你”

最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等法案。修訂草案將著力解決校園安全、學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問題。與此同時,一部反映校園欺凌的電影《少年的你》正在全國上映,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話題正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近期發(fā)生的幾起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也引發(fā)了社會對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熱議。

未成年人身心發(fā)育不成熟,決定了其處于一種被撫養(yǎng)、被監(jiān)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其健康成長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如何對待未成年人,更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

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yōu)化少年兒童成長環(huán)境的法律保障。當下,未成年人成長環(huán)境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未成年人身心成長也呈現出新特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因素在增多,未成年人保護形勢日益復雜,而相關法律內容難以適應當下未成年人保護的現實需要。因此,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有著現實的、客觀的迫切需求。

比如,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到來,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問題頗為嚴峻,而相關法律卻存在空白。所以,順應客觀形勢需要,在相關法律中增設“網絡保護”專章,明確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對加強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意義重大。再如,校園欺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也亟待通過修訂法律實現校園欺凌治理法治化,通過明確學校、家長、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風險,從而遏制校園欺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此次修訂草案的亮點不僅在于積極回應了校園安全、學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問題,順應了未成年人成長環(huán)境的深刻變化,更在于進一步明確了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原則。比如,新增“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則”,確立了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不能履行監(jiān)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jiān)護職責等。這些修訂將進一步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網絡,推動未成年人保護走向更高水平。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呈現低齡化趨勢,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新近幾起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的發(fā)生,既令人震驚,又讓人痛心,呼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聲音越來越高。

有力的懲戒固然是預防犯罪的重要武器,但是刑罰無法根治犯罪,也不是懲戒未成年人犯罪的唯一手段。對待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必須平衡好懲罰、矯正與保護、教育的關系,既不能“一罰了之”,也要避免“一放了之”,應該寬容,但絕非縱容。通過建立有效的收容教養(yǎng)體系,實施不亞于刑事處罰嚴厲程度和時間的管理等措施,既能達到懲戒的目標,也應該能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訴求。

一起暴力犯罪事件,對受害者及其家庭是一個巨大的悲劇,對未成年人施害者及其家庭來說何嘗不是呢?極端案例的背后,都與父母沒有承擔起監(jiān)護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定責任以及學校、社會教育缺位等深層次原因有關。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須真正立足于教育和保護。堅持源頭預防、綜合治理,夯實家庭、學校、司法機關、社區(qū)等各自的預防職責,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干預、矯治,通過全鏈條的預防機制,最大程度地防止未成年人滑向違法犯罪。應該看到,把未成年人犯罪扼殺在搖籃中,其實就是對未成年人最大的保護。

未成年人成長環(huán)境的深刻變化和日益復雜的未成年人保護形勢,都要求未成年人保護應與時俱進。必須以最有利于青少年為原則,平衡好保護與懲戒、厚愛與嚴管的關系,編織起更嚴密的未成年人保護網絡,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更為堅實的保障,盡心呵護好“少年的你”。

[責任編輯:張堯(見習)]
標簽: 校園欺凌   青少年   安全   少年的你